新华社6月21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教育厅日前提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违反要点管理确立学籍空,跨地区代理学籍,以虚假新闻确立学籍,不及时进行学籍业务等问题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县教育部门办学籍从事。 认真做好小学新生学籍登记工作,“一生一天,一个人也不泄露”。 认真处置中小学在校生无学籍状况,对违规招生和开始学年建设失误造成的无学籍问题,严格审查必须追究责任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注册建设。
加强新闻核对,防止虚假、错误的新闻输入学籍文件。 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处理转学、升学、休学、复学、新闻更新等相关业务,防止因解决来不及而产生问题学籍。 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违反招生建立后期学籍的相关问题。 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接收转学学生。 学生转出时,必须按照“每人、国籍一致、国籍与人一起去”的规定,立即办理学籍转移手续,避免发生国籍分离现象。 禁止学校有半年以上无学籍的学生,禁止发生空的学籍问题。 陕西省教育厅将各市(区)当时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与学籍数据进行对照,就违规招生和学籍建立问题进行通报。
陕西省教育厅还提醒各市(区)、县在中考前采取适当的方法,让初三学生和学生家长不要相信当地中考及格线以下的学生对普通高中学籍的承诺,不要造成经济损失,让学生接受其他类型的教育
责任编辑:张佳和实习生:白瑶
标题:【要闻】陕西: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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