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孕妇请了4个月的假,单位只给了她71元工资,甚至在她准备上班的时候把她辞退了。为什么?
女人怀孕生孩子是常事。为了保护孕妇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也有相关规定。比如在履行正常休假手续的情况下,孕妇可以享受病假,工资为原工资的80%。但公民荣女士因怀孕后想生孩子,向单位请假,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她四个月工资只有71元,假期后准备上班就被炒了。
荣女士是一家服装销售公司的店员。去年年底,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去医院检查。结果医生告诉她,婴儿胎位不正,有流产迹象,所以她要求荣女士卧床休息,服用药物以防止流产。根据医生的建议,荣女士请了病假在家休息。医生给了荣女士15天的假期。她打电话给单位人事部门请假。回答是她必须亲自去单位。电话无效。荣女士只能请她父亲代她请假。公司人事部门实际要求荣女士的父亲支付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用,被荣女士的父亲拒绝。
之后荣女士在家卧床4个月,用快递把病假条送到单位。但此后每个月,她都收到公司的来信,说荣女士没有办理任何休假手续,单位不会给她休假。让荣女士无法忍受的是,今年年初,荣女士的医保卡因余额不足被暂停。荣女士去银行看工资单,发现单位只给她发了4个月71元工资,社保根本没发。
荣女士到单位与人事部洽谈。结果单位告诉她,她被开除了。荣女士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公司补足工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律援助律师很快帮助她将企业告上法庭。试用期间公司提交了《员工手册》,说公司规定病假不带薪,我必须带着公司指定的三甲医院的病历和病假证明去公司办理手续。一次病假不能超过七天,超过七天视为事假,整整十天的社保费用全部由个人支付。如荣女士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有权以违纪行为为由予以解聘,不予赔偿。但法律援助律师指出,本单位员工手册的内容本身是违法的,对员工完全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因达不到违法要求而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然后以旷工为由辞退荣女士,是无事实依据的违法行为。一年前的病假证明记载了从流产迹象到防流产再到流产的时间过程,证明荣女士的病假是有客观原因的,工资单证明公司少发了2.5个月工资。最后,经法院调解,公司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荣女士1.64万元解决纠纷,荣女士辞职。
法律援助律师表示,该案暴露了现行制度下保护怀孕女工权益的漏洞。第一,怀孕初期请假保护宝宝的人数越来越多,大部分工作年限短,只有三个月的就医时间。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如何处理三个月后的病假,这将成为空.的一个争议其次,女职工怀孕被辞退的现象很普遍。是否可以通过重罚加高额补偿机制进行调整?第三,怀孕后,女工处理纠纷的能力下降,往往很被动。如何规定离职、离职等细节,避免无良企业的陷阱。
标题:(教育问答)孕妇请假安胎4个月只获71元工资 上班更遭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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