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台中市一所补习班的老板王兴在该补习班的地下室或驾驶班车的四年时间里,当着学生的面对12名女生进行了1013次性侵犯。很多女生几乎天天被侵犯,一个女生三年被摸536次。法院此前曾于4613年10月判处变态狼老师最高30年有期徒刑,这是性侵案中量刑最重的一次。台湾最高法院昨日驳回了上诉。
根据判决,王兴负责人(46岁)20年前在台中市经营一所补习班,招收小一至小六的学生。除了教自然课,他还负责开人偶车接送学生。前年6月,一个11岁的女孩问妈妈性别,妈妈回答:乱搞会得性病。因为女孩刚刚被国王的男性侵犯,又怕得性病,就跟老师说整个案子曝光了。
受害女生指出,2006年9月至前一年6月,王楠趁补习班地下室指导作业的机会,将他们一个接一个抱在自己腿上,摸胸、下体,甚至性侵。有女生作证称,王楠还利用开人偶车送宝宝的机会,在堵车时摸女生胸部或下半身,或将车开到偏远地方性侵,有时性侵后给女生50元新台币或饮料。
标题:(教育问答)台湾一教师性侵女童千余次 变态狼师被判4613年
地址:http://www.dytyjr.com/new/7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