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正在中央各部门会签的文件,将来可能成为减轻重病人医疗负担的重要制度。
7月19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相互衔接、功能互补的大病保险制度。
业内人士从中读到的信息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在部分地区试点购买商业保险,可能作为大病补充保险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这也意味着,中国医疗保险制度覆盖13亿人口后,要从普遍受益走向普遍受益加优惠。
据了解,江苏省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在太仓合作一年多的大病保险模式是最接近官方认可的方案。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赴江苏太仓考察这一模式的效果。
倾向于重疾患者,报销超过80%
8月17日,记者在太仓市第三人民医院见到了陪同妻子的王建刚。他和妻子在去年春节期间的一次车祸中受了重伤。王先生的左锁骨骨折,他的妻子顾女士因严重脑损伤仍瘫痪在床。这个不幸的家庭早年被留下来治疗他患有肾病的儿子。这场车祸无异于雪上加霜。
在伤势痊愈之前,王先生匆匆忙忙地从医院出来找工作。他妻子的抢救费用已经超过30万元,但他仍然需要一次颅骨修复手术,至少需要7万到8万元。
去年12月的一天,正在施工现场工作的王先生突然接到太仓市社保部门的电话。他被告知,由于当地实施了大病保险制度,顾女士可以自费报销12万元的医疗费用中的近8万元。
王先生回忆说,那一刻,他真的觉得天上掉馅饼了,他在担心从哪里筹钱给妻子做下一步治疗,现在他已经上岸了。拿了钱后,王先生迅速为妻子安排了颅骨修补手术。手术后,顾女士的病情有了很大的改善。接下来的好消息是,谷女士住院期间,只要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社保部门和保险公司将启动赔付机制,按照自付金额进行赔付。
据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卢军介绍,2011年,太仓市有2604名重疾患者获得了顾女士等重疾保险赔付,占当地医保参保人数的4 ‰。受益最大的患者获得了10.4万元的重疾保险赔偿金。
陆俊提供的另一组数据是,2011年太仓市住院费用超过15万元的有207人。由于实施了大病保险制度,这些重病患者的报销比例几乎超过了80%。以前因为很多重疾需要的药物都是自费,重疾患者的报销比例只有50%,甚至低于当地医疗费用的平均报销水平。
在卢俊看来,通过大病保险提高重疾患者的报销比例,意味着医疗保险要在普遍受益的基础上实现优待,向重疾患者倾斜,降低他们因病致贫的风险。
7月19日,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表示,大病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
标题:(教育问答)医保最新政策:转向大病患者 建立大病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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