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医护人员,我羞于检查病人的下半身?70岁下半身受伤的老人马云年被送到舒城县人民医院,最终因为腼腆的女医生拒绝治疗而丧命。
昨日,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该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近10万元。
在医生眼里,病人不应该分男女。然而,当70岁的下半身受伤的老人马云年被送到舒城县人民医院时,她因为害羞的女医生拒绝治疗而丧生。昨日,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该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近10万元。
女医生说检查起来不方便
2011年10月13日,六安市舒城县马云年与邻居发生纠纷,受伤。他的家人很快把他送到舒城县人民医院急救。
急诊医生说先做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一下损伤情况。家人把老人送到彩超室,发现门锁着。经过紧急联系,一位女医生冲了过来。简单了解后,医生对老人家属说:你爸爸下半身被踢了,我不能给他做彩超& hellip& hellip建议患者先送胸外科检查。
无奈之下,一家人只好带老人去胸外科拍照验血。其间,马云年胃痛难忍,让女儿赶紧请医生做手术,医生却说:一定要观察观察一遍,先挂水,一定要让他疼,疼了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 hellip& hellip此外,病人必须有剖腹手术的手术指征。
这位老人死于脓毒性休克
直到那天下午,马云年才拍完片子,把水晾到20点。这时,老人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引起剧烈的疼痛和休克。20点40分左右,医生赶去做手术。但由于病情加重,抢救已晚,21点宣布马云年死亡。
事后经舒城县公安局检查,司法部门鉴定:马云年腹部被物体击破穿孔,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死于脓毒性休克;医院医疗行为的过错参与率为60%-80%。
对此,马云年家人认为,如果医院重视,及时进行彩超检查、诊断和抢救,老人就不会死亡。医院没有尽到救死扶伤的职责,耽误错过了最好的抢救时机,导致老人死亡,犯了重大错误。他们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配偶抚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17万余元。
医院有明显的疏忽
庭审中,医院辩称,马云年被送往医院后,他在医院的病情和医疗条件无法做出明确诊断和及时手术。同时患者术前无中毒休克症状,相关剖腹手术必须有相关手术指征,医院不宜因未确诊而仓促调查。同时,医院认为公安机关出具的司法鉴定与事实不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马云年的伤是邻居打人造成的,应该由他赔偿,与医院无关。
昨天,记者从舒城县法院获悉,该案已经审理完毕。法院认为,医院延误治疗是因为马云年在医疗过程中误诊,导致马云年死亡。医院未履行相应的诊疗义务,存在明显过失。诊疗疏忽与马云年死亡的后果有因果关系,是主要原因。而且司法鉴定机构也是双方认可的,所以医院抗辩不能成立。
根据医患双方各自的因素,参照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对马云年的死亡后果,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马云年本人承担30%的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马云年亲属各种损失共计9.6万元。记者了解到,该院未上诉,但原告认为该院应承担全部责任,不服判决,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标题:(教育问答)老人下半身受伤 女医生称“不方便检查”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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