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
一、培训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管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能够承担专业的能力
二、申请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考研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s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申请委托培训、自负盈亏的考生不受年龄限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只能申请委托培养或自费的硕士学位。
6.候选人的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和网络教育本科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满2年(毕业至2013年9月1日,下同)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并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满足招生单位对考生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具有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申请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
(五)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申请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
标题:(教育问答)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12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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