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会说孩子只是孩子,没必要解释。但是,父母想要孩子更好的发展,首先要科学的定义孩子的概念,因为你对孩子的理解直接影响到你如何教育和培养孩子。
儿童曾经被视为成年人的附属物,没有自己的权利
关于儿童的文献表明,儿童作为成人的附属物长期存在,没有自己的权利,很少考虑自己的需求和特点。
在古罗马和古希腊,孩子被认为是父亲的合法财产:父亲对孩子的命运有绝对的控制权,如果父亲想把孩子处死或卖掉孩子,人们会认为这是他的权利,与任何人无关。因此,当时经常发生杀害婴儿和虐待儿童,特别是性虐待。
在中国古代,孩子的命运也完全取决于家庭的需要。例如,在《24孝》中,有一个“葬儿服母”的故事:郭巨的妻子生了一个男孩,他决定埋葬他的儿子,并省下一些食物来供养他的母亲。幸运的是,只有挖一坛金子,才能孝敬母亲,养育孩子。没有黄金怎么办?孩子大概没了。在更深的层面上,埋葬孩子和服侍母亲的故事在古代受到高度赞扬,因为在传统观念中,孩子是父母(更准确地说是父亲)的财产,如果他们的生存影响到成年人的生活,父母可以随意处置他们。
【/h/】如今,弃婴现象在我国依然存在,经常会发生父母因为偏爱男孩或者年幼无知而生下孩子的情况。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经济利益绑架和伤害儿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都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孩子是财产的表现。
儿童是独立但又独立的个体——请记住这14项关于儿童权益的公约
孩子需要被尊重的观念产生于现代。以儿童权益为例,儿童有权利的观念在20世纪之前是完全不可能的。儿童处于弱势和无助的地位,应该受到保护,这是近200年来出现的现象。直到20世纪下半叶,儿童才在国家立法和国际法中被普遍视为不可侵犯的原则。
1989年 ,联合国通过了《儿童权利和利益公约》,这是第一个关于保护儿童权利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定,声明儿童享有权利,并界定了强制保护这些权利的责任。它规定了全世界所有儿童都应享有的几十项权利,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以及充分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公约》还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不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生存权和发展权以及尊重儿童的想法。
值得一提的是,在联合国通过《公约》之后,举行了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会议宣言中解释了儿童的形象:
孩子纯洁、软弱、依赖。他们好奇,活泼,充满希望。他们的生活应该充满和平、玩耍、学习和成长。他们的性格应该在和谐合作的环境中培养。他们的人生应该在开阔眼界、增加阅历的过程中走向成熟。
该宣言阐明了儿童的心理需求和社会满足这一需求的责任,并进一步承认儿童的需求与作为照料者的成人的需求不一致:儿童不仅仅是成人的延伸,他们有自己的权利并独立存在。《联合国宪章》进一步指出:
在涉及儿童的行为中,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福利机构、法院、行政机关还是立法机关,都应该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
提示:引自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享有生命权,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应得到保障
儿童享有姓名权和国际权利以及保持其身份的权利
任何与父母或父母一方分离的儿童都有权与其保持个人关系
任何有能力形成自己观点的儿童都有权就涉及自己的事项表达自己的观点
孩子们有言论自由
儿童有思想和宗教信仰自由
儿童有结社自由
儿童有隐私权
儿童有权享受最高的医疗保险
残疾儿童有权获得特殊照顾
儿童有权享有身体、精神、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生活水平
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
儿童有权享受适合其年龄的空休闲时间、游戏和娱乐
儿童有权受到保护,免受阻碍其发展的经济剥削或工作
中国于1992年正式加入《公约》。截至1999年,世界上已有192个国家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这是联合国历史上国家数量最多的国际公约。
任何一个对孩子负责的人都会有自己的一套先入为主的观念——一种“简单的心理”,决定了他们对孩子发展的理解和相应的行为。
“孩子是人”,“孩子是成长中的人”,“孩子是孩子”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卢梭说得很好:“孩子是人”,“孩子是成长中的人”,“孩子是孩子”。
提示:
被称为“儿童的发现者”的卢梭,以其儿童观和教育观确立了学前教育课程的基本理论。卢梭的教育思想影响了裴斯泰洛齐、赫尔巴特、弗洛佩尔、蒙台梭利甚至杜威等一大批教育家。时至今日,卢梭的教育思想仍有很大影响。
儿童是人,这符合《公约》的观点,即儿童应享有所有人权,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表达意见的权利等。广义来说,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也不是父母的玩物。父母无权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孩子。
现在有些家长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认为自己的孩子应该这样。如果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就会不开心,甚至受到惩罚;有的家长总想让孩子给自己 “竞争”,强迫孩子学习很多技能,然后让孩子表演给别人看,炫耀自己的培养成果;有些父母认为孩子什么都不懂,因为他们从来不尊重孩子的想法,甚至不允许孩子表达自己的观点……这些父母还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把父母的权利凌驾于孩子的权利之上。
孩子是成长中的人,换句话说,孩子有很大的成长潜力 -孩子可能看起来什么都不懂,但是很愿意学习,有很大的成长潜力。这种描述也提醒了父母自己的责任,就是用自己的资源弥补孩子的不足,帮助孩子发展自己所缺乏的能力,比如缺乏知识、竞争力、控制力、社交能力、依赖性更大。
孩子就是孩子,也就是说,孩子不是成年人,也不是成年人的微缩版,而是具有孩子特征的个体。所以,孩子的发展必须以孩子为中心,而不是以父母或他人为中心。也就是说,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父母必须理解孩子,按照孩子的成长规律来教育孩子。如果你违反了孩子的发展规律,用大人的想法去问孩子,很可能会导致“帮助年轻人”的结果。
孩子的成长不是永远的直线
【/h/】关于孩子的成长规律,我也在这里简单说一下。长期以来,由于进化深入人心,人们认为发展是一个线性渐进的过程,从胚胎阶段到成熟或完成阶段。
教育家丰子恺说:一个人从儿童到成人的飞跃,不是一维的成长,而是从毛毛虫到蝴蝶的质变——虽然儿童更像是充满活力的蝴蝶,在这个过程中四处游荡,成为在成长的道路上缓慢前行的毛毛虫。
德国学者雅斯贝尔斯指出,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并不总是在进步,有些能力可能会随着变大而逐渐消失。比如孩子在合适的时候问,为什么?用最简单的问题问出各种理由、理由或可能性,大人一时半会答不出来。但是年龄越大,这种能力就会逐渐消失。
所以,我们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孩子是还没长大的成年人,他们的世界其实和成年人的世界有着完全不同的规则。不能按照孩子自己的期望去捆绑孩子;要帮助孩子成长,就要了解孩子内心的成长规律。
尊重、蹲下、倾听、理解是父母应该做的最好的事情,也应该是给孩子最好的节目礼物。
儿童节快乐!
标题:(教育问答)父母怎么解读“儿童”,将决定其如何养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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