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首次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进行立法,对拒绝给老弱病残孕让座者,不纠正其劝阻,将被赶出车外。这一举动立刻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赞同的同时也有不少质疑!
备受关注的《南宁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这是南宁市首次制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立法。很明显,对于拒绝让座,经劝阻不改正的老人、体弱者、病人、残疾人、孕妇,驾驶员、乘务员可能拒绝提供运营服务。如果你拒绝提供服务,你必须下车吗?意见稿一出,立刻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肯定立法初衷的同时,我们也提出了很多问题。
由于中国和广西尚未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法律法规;公交优先缺乏法律保障;公共交通的财政投入和补贴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发展公共交通的支持机制和投入不足,公共交通服务质量也受到影响;公交管理体系滞后,行业监管难。因此,迫切需要引入政府立法,将公共交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南宁市法制办相关同志表示。
自2007年以来,南宁市交通局启动了公共交通立法初稿的起草和调查工作。本次发布的《办法》共八章四十五条,涵盖规划管理、运营服务、设施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办法》还要求,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员和乘务员不得拒绝载客、强行拉客、中途追客;不得拒绝持有规定免费证件的乘客乘坐公共汽车。对违反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关于不让座拒绝提供服务的规定,众说纷纭。有支持者认为,公交立法是进步的,这个规定可以规范和塑造乘客的文明乘车行为;反对者认为不让座是道德问题,是立法所迫,混淆了法律和道德,有点陈腐,不好操作。
凸起
惩罚机制应该更加详细和明确
通过立法将公共交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南宁市的一大进步。这表明城市管理者开始思考和探索公共交通的科学有序发展。《办法》应在惩罚机制的相关规定中更加明确和详细。
广西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华钥
立法增加老年人的信心
虽然大部分年轻人见到老人都会主动让座,但也有一些人占据了老弱病残孕的专座,对附近的老人和孕妇视而不见。有了这个规定,老人就有足够的信心坐公交车了。
南宁市民周阿毅
管理层不仅要给司机施加压力
目前大部分公交没有售票,整个公交运营期间只有一个司机在服务。一个特殊的乘客出现了。哪位乘客会让座?遇到拒绝让座的人,正在开车的司机怎么把他赶出车外?如果发生纠纷,是否会给乘客带来安全隐患?
桂林公交车司机曹世福
拒绝放弃席位不是终止的依据
从法律上讲,买同一张票,坐同一辆车,权利是一样的。给老人和孕妇让座是道德问题,应该提倡而不是法律强制。拒绝让座不能作为公交方与乘客解除服务合同的依据。
周,广西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标题:(教育问答)南宁公交不让座就赶下车?立法为老人坐车添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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